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
管不好自己就不要結婚
管不好自己就不要結婚
作者不詳
在報上讀到這篇文章,是一個男人寫的。
在服役時,駐守海防的某一已婚且有一幼女的士兵,在台
東地區性侵害一名國中生,並搶了她的手錶。軍法審判死
刑,在行刑的凌晨四點多,我親眼目睹他兩槍斃命。從此
這個社會多了一對孤兒寡母,以及難以啟齒的過程。
好幾個月前,在報紙社會新聞版上看到一高中同學的名字
,報上說他在婚後當無業遊民又愛嫖,叫來一位女人洩慾
後,不但不付帳還行搶,結果被抓。同樣的,他的下一代
可能從此以後「叫父親太沈重」。
我在公家機關服務,常聽聞某某代表惡性倒會捲款逃至大
陸,或某某代表被掃至綠島。當大家的目光注視到這些主
角時,我一直在想,身為一位丈夫或父親,不是人生中的
最大信守和承諾嗎?當他放縱自己又違法亂紀,然後把痛
苦施加在妻子和幼子身上,這種人根本不該結婚,也不配
為人父。可是此種不該、不配,在台灣社會如此普遍,因
自己的不當行為,污染、糟蹋最親密的家人的心,那些男
性可能得再教育了。
當男性不懂得控制自己的行為,結婚後最悲哀和無奈的不
是自己,而是在家或在學校過平靜生活的妻子與子女。特
別在這個仍視男性為一家之主,妻小為附屬品的社會。
我只想對天下男人說,不要因結婚而糟蹋了他人的生命,
這是最基本的責任,做不到就不要結婚。許多放縱自己又
觸法的男性,在事後往往表示仍深愛妻子,卻不會去深思
自身的言行,其實一直是妻小恐懼、不安的來源。管不好
自己的男人,就不要去作弄一位女性的人生,子女更是一
張白紙,男人可不要當第一滴墨汁,染黑了自己骨肉的未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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